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(适合智库项目或涉密项目)
各有关单位:
从2020年9月1日起,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、重点、一般、青年、奖励、基地等类项目原则上通过“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 (申报系统) http://113.246.250.84:8080/indexAction!to_index.action 进行在线办理。
只有以下两类情形仍旧采用纸质材料方式结项(另行下载):①智库项目;②涉密项目(项目研究成果材料中有领导批示或政府部门采纳应用证明的,视同涉密)。
在线结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;纸质结项无需进行系统填报。
本要求适合智库项目或涉密项目。
一、结题要求
1、项目研究成果正式出版或发表时,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所资助项目“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”及项目编号等字样,不得同时标注多家资金资助。
2、重大项目、重大委托项目、智库项目等项目结项,需提交的成果请参照立项文件正文及立项名单中所公布的成果形式;
3、重点项目,预期成果为论文的,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,预期成果为专著的必须出版1本专著;
4、一般项目(包括百人工程项目、奖励项目、委托项目),预期成果为论文的,项目负责人必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(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篇);预期成果为专著的,必须出版1本专著。
5、请参照附件4的《关于将<成果要报>采用情况作为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重要依据的通知》,达到要求者,可通过免予鉴定方式结题。
二、结题材料
1、《结项审批表》(见附件1)一式2份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)
各类有经费资助项目需到财务处、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;自筹经费项目免本条程序。
重大项目结项时,《结项审批书》中的《经费决算表》还须将经费开支明细帐打印贴在该栏目处,无经费开支明细帐,不得申请鉴定结项。
2、最终成果简介一式2份(A4或A3纸双面打印成活页格式)
3、最终成果(即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撰写的研究报告或已出版的专著原件。所提交最终成果的形式必须与项目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相符)一式2套,重大项目需附专家鉴定会鉴定意见一式2套。
除重大项目外,其他所有项目结项,如果专著已出版,不需提供专家鉴定意见。如果最终成果为书稿尚未正式出版,必须报送专家鉴定材料2套(原件1套复印件1套):由3名本专业正高职称专家(本校专家人数最多1名),对书稿进行结题鉴定后,在《结题专家鉴定表》(见附件2)中签署明确的结题意见。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、且标注了该项目的论文。
4、拷光盘2份:结题材料的电子版请建立个人文件夹,命名为“姓名+项目编号+省社科基金结题材料” (如“张三08ZD01省社科基金结题材料”),拷2份光盘,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:949021258@qq.com
5、上述材料一式2份分别装入两个贴有结项审批书首页的资料袋,及时送交科研处808办公室。
三、重要事项变更
项目研究过程中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。需及时报告的重要事项内容有:
1、项目名称、成果形式改变
2、项目研究内容重大调整
3、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
4、变更项目管理单位
5、未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,要求延期1年以上(含1年)或多次延期
6、自行终止项目和要求撤项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
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重要事项变更,须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(见附件3),经科研处同意后,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。
凡是不能按时完成且没有履行延期审批手续的项目,视为自动撤销,不得办理结项手续和支付后期研究经费。撤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申报省社科基金课题。
联系人:罗亮
联系电话:0731-88686747 15274820651
电子邮箱:949021258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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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24日更新
主要附件
4-关于将《成果要报》采用情况作为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重要依据的通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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